四川省应建立野生动物与人和谐共生机制
来源:茂县政协   作者:   点击数:8693   日期:2018-10-23   字体:【

 

近年来,我县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加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县加大法律宣传,强化监管,收缴了农村明火枪,人为扑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野生动物种群恢复,繁殖数量快速增长。

由于野猪、狼、熊这些野生动物天敌少,繁殖能力强,其生存本能致使它们和人争夺生存空间的问题日渐突出,对村民造成的生命威胁和财产损失较为严重,狼经常咬死、咬伤村民放养的牛、羊;野猪频频进村与村民“抢粮”,将地里的洋芋、玉米等农作物成片损毁,野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熊进村寻食,最喜欢掏空村民的蜂巢。

建议:

1、全省应统一建立野生动物伤人损毁庄稼、牲畜的赔偿机制,以保护农民的权益。特别是面对当前脱贫攻坚重任以及阿坝州生态示范建设区的发展要求,对农民的合理补偿就尤为重要。

2、省林业部门应加强对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的调查,在坚持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前提下,有计划地适当控制对村民危害较大的部分野生动物的数量,在保障其种群能正常繁衍的前提下,可采取科学措施控制其数量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