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茂县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 责任担当的实施方案
来源:茂县政协   作者:   点击数:3434   日期:2022-03-01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章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阿坝州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茂县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政协阿坝州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就强化茂县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关键所在。

(二)目标要求。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着眼发挥委员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建设生态茂县、美丽茂县、和谐茂县、幸福茂县、富裕茂县、人文茂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委员责任担当,更好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坚持服务中心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发挥团结引导、解疑释惑作用;坚持委员主体地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

(四)强化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共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在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

(五)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深刻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制度安排的优势作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注重总结工作实践和履职规律,积极参与政协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提高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六)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掌握协商要义方法,秉持平等包容理念,发扬“团结一批评一团结”优良传统,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推动表达观点、倾听意见、互动交流有机统一,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彰显政协协商特色优势,当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推动者。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以及政治决议等,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锤炼道德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求真务实作风,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七)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责任。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宣传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掌握联系服务群众方法,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反映愿望诉求,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各界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团结界别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政协委员应自觉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八)提高政治把握本领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要求。发挥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学习讲座、学习研讨会、形势报告会、委员培训、政协讲堂等,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树立正确历史观大局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能力,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九)提高协商议政本领

1.学习履职知识。按照委员学习培训计划,落实初任培训制度,每位委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学习培训活动,通过茂县政协网站、微信平台等自主学习,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工作规则,聚焦履职所需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委员读书活动,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增强协商意识。熟悉政协各类会议等协商活动规则程序,掌握对话的技巧、沟通的艺术、说服的能力,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议政中,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深化认识、达成共识。

3.提升建言水平。立足所在界别和行业、领域发挥优势专长,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情况清楚、论证严谨、对策精准,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4.掌握信息手段。适应信息化、大数据时代要求,掌握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协商形式特点,熟练掌握和运用互联网各类平台,在主题议政群积极发言,积极参加政协开展的网上调查、知识问答等。

(十)提高调查研究本领

1.全面掌握情况。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角度客观优势,积极参加政协调研,开展委员自主申报调研,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随机走访、网络视频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

2.深入研究问题。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归纳、提炼、概括,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调研成果。支持委员申报参与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涉及茂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

(十一)提高合作共事本领

1.强化团结合作理念。讲民主、讲平等、讲尊重。通过政协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履职活动,加强沟通、增强共识。利用界别联谊、网上交流等平台,互动交流,增进友谊。充分发挥各专委会负责人、界别召集人、调研组组长等的骨干作用,加强联络组织、强化引领示范。

2.发挥共产党员带头作用。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认真落实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双联”制度,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途径加强经常性联系,以丰富学识、人格魅力、良好作风团结人引领人。

四、加强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工作

(十二)落实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政协委员要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充分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创新界别群众代表交流座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等面对面沟通形式,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上交流平台作用,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反映界别群众意见建议,主动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及时将界别群众意见建议转化为提案、大会发言或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开展为民服务、纾困解难活动。

(十三)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政协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参与政协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政协报、刊、网及自媒体等,对重大问题和社会关切积极正面发声,委员在履职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

(十四)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要深入各族群众之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界别委员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推动更好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做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加强履职管理。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承诺机制。加强委员履职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续推进委员“五个一”活动(即每位委员每年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办一件实事好事、承担一项专门任务),委员参加调研或视察由县政协办公室统筹安排外,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办一件实事好事、承担一项专门任务需在每年10月底以前由委员自行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需向其界别联系委室说明情况。实行委员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常委每年提交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履职档案。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分析制度,每年向有关方面通报履职情况作为评先推优、继任提名、委员退出的重要依据。

(十六)健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委员履职考核评价机制,从出席县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县政协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履职活动,学习培训,承担专门性任务,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年度履职或单项任务履职突出的委员,以适当方式表扬。加强委员履职宣传工作。

(十七)强化纪律约束。员参加会议活动应遵守纪律。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应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常委、委员不出席会议的,参照全国政协、省政协、州政协相关规定办理。委员无故缺席的,首次将书面提醒委员个人,再次将发文至所在单位或组织进行通报,第三次将提交县委组织部、统战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委员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经约谈或函询仍不改正的,应责令辞去委员职务。对履职情况表现较差或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应以书面或约谈形式予以教育提醒,对届内2年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应责令辞去委员职务。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州、县政协相关规定,不利用委员身份或影响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利用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十八)做好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按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丰富履职平台渠道,协商活动、视察考察调研前应当向委员提供相关资料,并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情况,保障委员知情权。广泛征求对年度协商、重点调研视察等选题意见,注重选题协调,扩大委员参与面。创新履职形式,探索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履职方式,广泛汇聚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委员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委员所在单位对其履职提供支持保障。县政协各专委会要负责做好所联系界别委员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委员开展履职活动,并负责对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政协办公室做好委员履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