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人民政协的生命力
来源:茂县政协   作者:陈庆洪   点击数:7897   日期:2018-07-04   字体:【

 

改革开放以后,西方的政客为颠覆中国的民主制度,达到用西方的民主制度替代中国民主制度的目的而可谓费尽心机。其实,西方政客们怎样说怎么做都还无关紧要,关键的是我们自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正确认识中西方民主制度的本质区别和存在的现实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和逐步完善适应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使我国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力,使我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

现代西方社会的民主制度源于古雅典的城邦民主制度。古雅典的城邦民主制度是指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行使决定国家大政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的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运用过的唯一一种直接民主形式。这种民主制度只有在人口和地域都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才能实行,局限性很大,但它却成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活水源头和民主实践的思想摇篮。西方的民主制度先后经历了传统代议民主制和行政集权民主制的不同阶段,到今天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民主制度。

之所以说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成熟的民主制度,其根源在于这种制度是西方各国在立足于本国历史文化传承与当时阶级力量对比的前提下通过革命道路或是改良途径形成的,以选举为手段,以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国家领袖和国家机构,参与政治权力角逐的各方遵守这种游戏规则并承认选举结果。但是,“一种理想的民主政治,不仅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相关,而且与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人物和国民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世界上没有绝对可供各个国家都可运用的民主模式。因此,其他一些国家虽然照搬了西方的这种民主制度,但由于缺乏运行这种民主制度的社会环境,参与政治权力角逐失败方往往不承认竞选结果,打着民主的旗子组织各种反对活动,引起社会动荡和国家内乱,甚至发生政变。这种情况使民主的本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正如美国行政理论学者福莱特所言:民主其实是追逐个人主义的产物,所谓的民主实际上是为某些特殊利益所主宰的。这也充分印证,各国只能建立适应自身情况的民主制度。

客观地讲,西方这种成熟的民主制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度,换句话说,这种民主制度的实质与古雅典直接民主制度的实质有着天壤之别,除了地域范围、人口等客观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普选制度,从表象上来看是公民普遍参与的民主制度,但其本质在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和重要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其来自选举制度本身制约选举中的平等与自由的因素以及来自社会方面制约选举平等与自由的因素,使这种民主制度有它不可避免的缺陷,议会权力的下降和行政权力的扩大导致“官僚主义盛行,政府决策系统超负荷运转,而与公众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相矛盾”,而“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票决民主”,在通过凝聚多数人意志来形成正确决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容易忽视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导致社会对立。

中国的民主制度是在中华五千年文化传承有序的基础上,经历了中国封建思想与西方文明的碰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顺应历史发展规律作出的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种民主制度的核心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质决定形式。中国的这种民主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在于为实现其实质,而不断完善其形式。这与西方国家为维护其民主制度的根本实质,必然以一定的方式从形式上来限制完全是两回事。

从民主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的这种民主制度也许并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但就中国的历史和国情而言,这种民主制度是最适应中国国情的一种制度。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漫长的国家,中央集权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以及“以和为贵”、“道法自然”、“中庸之道”的文化思想,使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极度缺乏民主思想的国家。加之中国地域宽阔,人口众多,劳动人民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正是基于这些现实问题,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政治层面、制度层面规范和保障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而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与制度层面的载体,是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主导力量,为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了规范的政治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共存的政治生态环境。

人民政协是同新中国一起诞生的,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客观地讲,中国的国情孕育了人民政协,同时也制约了人民政协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缺乏发扬民主的广泛思想基础。中国封建社会最典型的特征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思想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特别是明朝的特务制度、清朝的“文字狱”,对人民的思想控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以“三纲五常名教观念”等为核心的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的作用。2000多年来,这些封建文化思想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使中国成为一个缺乏民主思想的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在摒除封建思想文化影响,开展民主思想宣传、培养公民民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文化具有传承性的特点,“唯权为上”、“长官意识”、“一言堂”、“权大于法”等观念和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使人民政协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缺乏广泛的思想基础。

二是人民政协的“软权力”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主要是依靠制度、自律、主流舆论、文化以及政治影响来保障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与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刚性约束”相比而言,政协的这种“软约束”、“软权力”、“软监督”, 没有国家权力保障实施的强制性,更需要全社会具有广泛的民主意识正确对待并自觉接受来自人民政协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部分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普通群众对人民政协的认识趋于片面化、简单化,认为人民政协的“软权力”无实际意义,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政协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缺乏理性认识和正确的态度。

三是在整个社会民主意识淡薄的情况下,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时较多地考虑了外界因素,也影响了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这主要体现在民主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对同级党委和政府的监督基本没有;其次,人民政协在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时,往往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措词上力求委婉,力度偏软,不能引起相关方的重视;第三,缺乏督办的力度,使提出来的意见、建议无人采纳、束之高阁;再者,人民政协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履职质量也影响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这些问题越往基层越突出。

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其过程是漫长的,关键在于按照现实的需要建立适应本国国情的民主制度之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诉求,不断调整,不断完善适应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则从政治和制度的层面起到这种调整和完善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自身作用,从国家层面讲,当前应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培育人民政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土壤。一是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城乡贫困人员的经济收入。民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当人们还在为生计奔波时,民主就成了空了吹。其次,要发展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民主意识。当各族各界群众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民主思想,民主才有繁殖的土壤。特别要重视从孩子开始培养其民主思想和民主意识。当前,我国在学校教育中学生民主思想和意识培养明显薄弱,社会阴暗面和一些家长有意无意的传统观念的灌输,使封建专制思想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从人民政协来讲,首先要正确认识人民政协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地位和特点。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民主监督与我国权力机关人大的法律监督相辅相成,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两个车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平稳有序推进。人民政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式既非大刀阔斧的改革,也非制定或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政策,而是针对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以委员提案、视察调研、参加会议、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建言立论,收集整合民意并根据民意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促进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改进和完善工作,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通过一次次微观的作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以螺旋型逐步上升前行。

其次,人民政协要以传播民主思想为己任,加大对民主思想的宣传力度。民主是人民政协的生命力。只有整个社会普遍具有民主思想,才能理性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及作用,才能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政协的工作,才能正确对待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也只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人民政协才会生机勃勃,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人民政协要以委员为介质,广泛宣传民主思想观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思想意识;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人民政协要模范发扬民主精神,以此带动和影响他人。

第三,要以虚务好实,切实提升人民政协的影响力。政协履能、发挥作用的关键在其影响力。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一定要把握科学性、体现时代性、增强协同性、注重实践性,发挥出政协组织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主动作为,虚中求实,广泛融入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实干中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让群众产生信任感,不断扩大人民政协影响力,促进履行“三大职能”的实效。

第四,要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规范的政治平台,释放社会舆论和统揽舆论监督。人民政协要积极运用会议、座谈、视察、调研、界别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委员提案等工作方式和现代传媒技术,广泛拓展社会各族各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让社会舆论在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平台得到充分释放,以此掌握社会舆论倾向,注重分析研究,善于从不同的声音中捕捉真知灼见。对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意见、建议,要积极反映并加大力度促进落实。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最终落脚点要体现在及时整理和反映各党派、各团体、政协委员、各族各界群众对国家机关与相关工作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如果人民政协仅重视群众意见的收集,而不重视相关问题的落实解决,则易使人民政协的“软约束”、“软权力”、“软监督”失去实际意义,则会加深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协“无实权,起不了作用”的错误认识。各级政协组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加强协商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一些比较硬性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人民政协的“软约束”、“软权力”、“软监督”有效发挥作用。如在提案督办工作的基础上延伸督办内容,象政协会议委员意见督办、某重点工作或民意督办等,通过督办,加大政协反映各种意见、批评和建议的落实力度。对于其他一些不同的声音,要以恰当的方式,或通过一些场合,再或者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总之,人民政协可充分利用自身这一规范的政治平台,成为各种社会舆论释放的重要渠道,统揽社会舆论监督,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能起到作用。

第五,提高履职质量,是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的履职质量,主要指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果,在领导决策中的影响度、在社会各界中的认同度、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促进和谐的价值追求,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要吃透上级决策精神,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力求多层面、多视角,从整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定性和定量等的结合上,形成经得起实践考验、具有政协特色的参政议政成果。